木印

 

    名称:木印

    年代:清代

    品相:95%

    文物等级:六级

    辟邪指数:

    简介:  清代木印,楔形,面文篆书“永泰县第六区第五保第叁甲图章”,图章顶部有墨书“三甲”字样。

    保甲制最早创始于北宋王安石。王安石则认为是“起于三代丘甲”、“管仲用之齐,子产用之郑,商君用之秦,仲长统言之汉,而非今日立异也 ”(王安石《上五事书》),可见保甲之法由来已久。到了清代,顺、康、雍、乾四朝的统治者注意到保甲制在基层统治上的优势,草创并且发展了清代保甲制。从清顺治元年(1644)到乾隆六十年(1795)的一百余年,是清代保甲制由草创到发展再到完善的动态变迁的时期 ,乾隆以后形式固化僵持,成为腐朽堕落的统治工具,一直持续到解放前,新中国成立以后停止不用。这枚印章是反映清代保甲制的实物资料。

    永泰县,在福建省。

 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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